1913年秋季,上海宝山发生了一起令全城震惊的案件。两名姐妹被指控涉嫌侵犯一名男子,导致其死亡。然而,最终她们被判无罪释放,这个扑朔迷离的案件在当时引发了极大的社会关注。那个封建的社会,如何能容忍一对女子如此大胆、放肆地行事呢?这背后到底发生了什么?
这起案件发生在民国时期的江苏,一对姐妹的故事引起了广泛的讨论。姐姐周凤宝和妹妹周凤荣,虽出生于普通的农家,但她们天生丽质,吸引了无数追求者。然而,这对姐妹的行为放荡不羁,常常做出让旁人难以接受的举动,久而久之,周围的人纷纷对她们敬而远之。即使是当地的农户或乡绅,都不敢接纳她们为妻。
某天,姐妹俩在棉花田里嬉戏摘棉花,突然,一个名叫李甲的年轻学徒路过。李甲英俊潇洒,吸引了姐妹俩的注意。她们主动勾搭他,将他引入了棉花田,并展开了大胆的挑逗。那时的李甲不过是一个懵懂的少年,完全不知所措,陷入了她们的引诱之中。谁料,这一切却走向了悲剧。三人最终陷入了一个无解的困境。姐妹俩虽然感情深厚,但很快她们发现李甲突然口吐白沫,四肢痉挛,最终不幸死亡。恰巧巡逻的警察目睹了这一切,立即将两姐妹捆绑带走,送入了监狱。
展开剩余76%当案件提交给县知事时,知事也感到极大的困惑。调查结果显示,李甲在与姐妹俩发生关系时,附近没有目击证人。因此,无法确定到底是李甲侵犯了两姐妹,还是两姐妹侵犯了李甲。村民们普遍认为李甲是个老实人,而这对姐妹则被视为行为放荡的“奇女子”。更为复杂的是,姐妹俩在审问过程中未能承受住压力,坦白了她们的所作所为。县知事最后得出了一个结论:周家姐妹犯了强奸罪,导致李甲死亡,属于过失杀人。
对于这个判决,曹汝霖得知后感到极度愤怒。他认为当地缺乏法治,司法不公。于是,周氏姐妹的亲戚请求曹汝霖为她们辩护,并提出上诉。曹汝霖答应了,并表示将毫不犹豫地为她们辩护。他起草了上诉状,并提交给了二审法院——当时的江苏高等法院。
在二审过程中,曹汝霖以非常精辟的逻辑为周氏姐妹辩护。他认为李甲的死因是“因奸致命”,但真正的关键在于是否是姐妹俩强迫李甲发生性关系。曹汝霖指出,姐妹俩都是体弱的少女,根本不具备强迫李甲发生性关系的能力,更不可能致他于死地。如果李甲并非自愿与她们发生性关系,那又如何发生呢?案件中缺乏目击证人,属于“死无对证”的情况,而李甲的死亡并无证据表明是强迫所致。曹汝霖认为,这起案件应属于“事实不清、证据不足”的情况,理应宣告姐妹俩无罪。
江苏高等法院听取了曹汝霖的辩护意见后,仍然犹豫不决,于是请求京师大理院和总检察厅的意见。最终,这两个机构都同意曹汝霖的辩护观点,判决周家姐妹无罪。然而,尽管她们被无罪释放,案件却在上海广为传播,成为街头巷尾的八卦话题。为了避免进一步的舆论压力,姐妹俩决定隐退,告别公众视野,过上低调的生活。
然而,麻烦总是跟随她们而来。周凤宝的邻居张先生一直心生爱慕之情,暗中对她关心照顾。随着时间的推移,张先生与周凤宝之间建立了深厚的感情,并最终决定终身相许。但由于周凤宝名声不佳,张先生的父母强烈反对他们的结合,为了消除父母的疑虑,他们为张先生安排了另一场婚姻。然而,张先生的新婚妻子展现出强大的个性,很快就掌控了整个家庭,令张先生对她言听计从。
不久后,周凤宝因爱生恨,在与张先生的亲密接触中,一时冲动,用剪刀结束了张先生的生命。当张先生回到家中,血染全身,却未能说出真相。恰巧张母经过,看到儿子满身鲜血,以为是儿媳所为,怒不可遏地拿起菜刀将儿媳刺杀。随着案件调查的展开,周凤宝主动站了出来,坦言自己是张先生死亡的凶手,并表示“新妇之死与我无关,请带我见官。”
最终,周凤宝因故意杀人罪被判枪决,而她的妹妹周凤蓉也并未过上幸福的生活。在周凤宝去世的次年,周凤蓉经媒人介绍与一位郑姓男子订婚。婚前,她偷看新郎,发现他英俊不凡,心中充满期待。然而,婚礼当天,新郎竟变成了一位满头白发的老人,令周凤蓉大为震惊。原来,新郎用了“调包计”,在相亲时偷偷将自己换成了另一位老人。尽管事实已经揭晓,但婚礼仍然举行,周凤蓉只能默默接受,无法改变命运的安排。
这一切让我们深刻反思,在古代甚至现代社会中,女性在某些情况下仍被视为受害者,但无论是强迫男性,还是面临种种不公,她们的处境往往并未得到足够的正视和尊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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